河北:将试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“黑标”企业将处处受限(附政策全文)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提高污染排放标准,强化排污者责任,健全环保信用评价、信息强制性披露、严惩重罚等制度”的重大决策部署,加快推进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,河北省制定《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12月22日,河北省环保厅召开《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新闻发布会。《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方案提出,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记分制,累计12分以上的成为环境违法“黑名单”企业,如果排污企业及时整改了违法违规行为,记分可以核销。排污企业一旦成为“黑名...